
《苹果》由范冰冰和佟大为主演
中国影片《苹果》将于16日晚在柏林电影节上放映,不过放映的将是112分钟的未删剪版。对此,该片制片人方励表示,目前正在赶工97分钟版本的字幕,但是能否赶上官方放映场很难说,“即使放映112分钟的版本,但是你去查《电影管理条例》,也没有任何条例表明我违规。”
制片人否认违规
相对于《图雅的婚事》,《苹果》的确命运多舛。收到入围柏林电影节主竞赛单元的通知后,才日夜赶工制作后期并送电影局审查。谁知道送电影局审查五次以后,影片总共被删剪了53处,片长从112分钟变成97分钟。
方励上周接受采访时表示,一定会选择在柏林电影节上放映97分钟的版本。但是这次柏林电影节所有公布的《苹果》放映安排上,显示的都是112分钟。事实上,《苹果》112分钟未删剪版本已经放映了两场给国际买家观看。
据悉,97分钟的《苹果》尚未完成德文及英文字幕制作,所以柏林首场媒体放映场仍放映112分钟的版本,至于官方放映场,方励表示,选择哪个版本要看字幕的制作速度。如果97分钟的版本到时还是不能及时完工,到最后的官方放映场,依旧放映112分钟的版本的话,那么是否意味着《苹果》以未过审的版本参赛国际电影节,属于违规参赛呢?方励笃定地表示:“你去翻查《电影管理条例》,里面没有任何一条能够体现《苹果》这种做法是违规的。”
至于《苹果》会选择以112分钟版本参赛还是退出电影节竞赛?方励反问道,为什么要如此执着于影片是否涉及“违规”?他表示,不到最后一刻,不知道会做什么决定。
电影局态度不明朗
查询《电影管理条例》发现,的确没有明文规定此种情况为违规。《电影管理条例》显示,没有拿到电影公映许可证而去国外电影节参赛放映属于违规现象,但是,对于这种以97分钟版本拿到电影局许可证,却在国际电影节上播放另外一个版本的“偷梁换柱”的行为却没有明文规定。
对于《苹果》此次的举措,中国电影局副局长张丕民15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现得态度模棱两可。他一方面表示“在电影节上应该放映通过审查的版本”,一方面又说自己对于审查的具体条例不是太清楚,最终也没能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。
据悉,几乎所有违规参赛国际电影节的影片,大多都是因为没有拿到电影局的审查令擅自出国参赛,例如2006年5月违规参赛戛纳电影节的《颐和园》,当时,《颐和园》的制片人也是方励。因此,这次《苹果》的存亡,不但吸引了中国媒体的关注,也成为外国媒体关注的焦点。对于《苹果》这样,过审和参赛不是一个版本的情况,目前似乎还未有先例发生。






